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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动态

【临平区】关于申报2022年度临平区“雏鹰”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来源: 访问量:

各平台、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发〔2021〕40号)、《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解释说明》(临平财企〔2022〕1号)、企服中心相关文件、申报指南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临平区“雏鹰”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临平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临平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信用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的2022年度临平区“雏鹰”企业。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期为11月1日-11月8日,企业须在期限内完成申报流程并递交相关电子与纸质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本次政策申报企业可前往临平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pt.linping.gov.cn:8081/)查看相关政策条款及申报指南。在申报期时,企业须在该网站上选择需要申报的政策条款——1“雏鹰”补助,点击“在线申报”并填写申请信息,请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在规定期限内寄送。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请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寄送至临平区企业服务中心(临平市民之家3楼区经科窗口)。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政策条款要求需上传申报资料的,企业需在申报资料上加盖公章并以扫描件(PDF格式)的形式打包上传。

项目统一材料:

①临平区“雏鹰”企业2023年度财政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2)

②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

项目个性材料:

(1)研发补助。对企业研发费用2022年较2021年增长部分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经税务审核的2021-2022年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盖章)。

(2)房租补贴。在区内租用楼宇、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按实际发生额的80%给予房租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此项扶持条款由三大平台开展并兑付)

(3)贷款贴息。对企业在2022年期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在区内银行的贷款,按照不超过当年1月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当年发生贷款额度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根据《2022年1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当月公布的1年期LPR为3.7%。

申报材料:临平区“雏鹰”企业贷款贴息明细表(附件3)、贷款合同、银行借款借据、还款凭证、支付利息凭证。

(二)审核流程

经材料初审、相关部门审核后拨付奖励资金。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所有扶持总额不超过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临平区地方财政贡献总额。

2.同一企业获得区内其他同类财政扶持资金的(包括国家、省、市专项政策的配套资金及区专项扶持),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办理,不再重复进行补助。对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已按照“一企一策”享受其他特殊优惠政策,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已申请享受过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贷款贴息等同类型补助的企业,不再享受临平区“雏鹰”企业中贷款贴息补助政策。

3.当年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时间的企业,不享受政策。亩均评价D类企业原则上不予享受本政策体系内的政策。

4.各申报企业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纳入失信企业名单,所获资助(奖励)无条件退回。

五、咨询方式

临平区经科局产业培育中心

0571-89532736/0571-89532749

六、附件

1.2022年度临平区“雏鹰”企业认定名单

2.临平区“雏鹰”企业2023年度财政扶持资金申报表

3.临平区“雏鹰”企业贷款贴息明细表

4.项目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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