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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动态

【西湖区】西湖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品牌社会组织与品牌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4来源: 访问量:

区属各单位、镇街、村社和各社会组织:

为推动西湖区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会、促进和谐的活力,进一步总结和推广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组织打造品牌,充分展现西湖区社会组织新风采、新面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西湖区品牌社会组织和品牌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5月22日9:00—6月2日16:30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品牌社会组织评选应具备的条件

2022年5月21日前在西湖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备案登记一年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品牌服务项目评选应具备的条件

1.使用合法资金,开展的各类公益服务项目(含公益创投项目),项目应具备完整的项目策划书。

2.项目至少实施在1年以上,至申报截止日期该项目已经结项。

3.项目实施单位为在西湖区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或备案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公益事业,无违法违规现象、无失信行为。

三、申报方法及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社会组织对照《西湖区品牌社会组织评审细则》(附件1)和《西湖区品牌服务项目评审细则》(附件2),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可申报其中一项,也可同时申报品牌社会组织和品牌服务项目。各镇、街道应至少推荐1家品牌组织和1个品牌服务项目申报。

申报组织请仔细填写《西湖区品牌社会组织申报表》(附件3)、《西湖区品牌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4)。如有相关印证材料请一并附上,并于6月2日前连同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4543298@qq.com并抄送至mingdenpo@hznpo.org.cn进行申报。邮件命名格式为“品牌组织+机构名称”或“服务项目名称+机构名称”。

申报组织先通过邮箱递交电子申报材料,待通过资格初审后将盖章完整的《申报表》纸质材料二份,递交至金月巷159号101室。

(二)资格初审。在收到各社会组织申报材料后,将对申报单位和有关项目的资格条件、材料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将预审结果告知申报单位。

(三)组织专家评审。适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各社会组织现场路演情况及佐证资料进行打分,依据评审打分评选得出2023年度区级品牌社会组织和品牌服务项目。

荣获品牌社会组织和品牌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将优先推荐省、市品牌社会组织认定和公益服务品牌服务项目认定,并可优先承接区级及各镇街公益创投项目。

如有未明事项,请联系金老师15867649845、徐老师87007345。


附件1 西湖区品牌社会组织评审细则.pdf

附件2 西湖区品牌服务项目评审细则.pdf

附件3 西湖区品牌社会组织申报表.docx

附件4 西湖区品牌服务项目申报表.docx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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