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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动态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5来源: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我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预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年度参加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单位,成立注册并实际运营时间截至区、县(市)科技部门推荐时须运营满一年,符合《办法》认定条件。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报标准化和专业化孵化器中的其中一类。招商性质的各类科技产业园及商业写字楼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入库登记

各申报单位在申报前需通过杭州市科技局的“天堂e创”(http://sti.kj.hangzhou.gov.cn/technology-brain-web/demo/homePage)进行入库登记,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成功后,返回“天堂e创”首页,依次点击“办事大厅”-“要申报”-“平台载体”-“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入库登记”-“业务办理”,提交后点击右上角工作台,按步骤完成基本信息、在孵企业(项目)、管理人员、投融资等信息的备案登记,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

备案登记材料经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市科技局复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进入“天堂e创”首页,依次点击“办事大厅”-“要申报”-“平台载体”-“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业务申报”,跳转至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选择法人登录,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点击“市认定类”-“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组织

1.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孵化器运营状态和信用安全等情况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开展实地核查、综合评审、认定推荐等。根据本地实际,同意推荐的,请于6月15日之前在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予以提交,同时将《XXX科技局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度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的函》《2023年度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实地核查信息表》《2023年度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家评分表》扫描件、申报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一份(装订盖章)报送至杭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协会(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29号颐高创业大厦5楼,陈芳华(18867538588)。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提交时间截止后,我局将对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结合各区的推荐函和核查情况,对达到认定条件的单位给予拟认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

3.市科技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结合专家现场考察情况,对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处理;无异议的,经行政决策等程序,予以发文认定。

四、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填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要通过数字化改革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培育和发展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提高服务能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3.鼓励拟申报市级孵化器的运营机构自运营开始时登录“天堂e创”平台进行入库登记,对运营机构尚未满足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的,经运营单位申请、属地科技部门审核,达到上线标准后,可在“天堂e创”平台线上展示、开展相关活动等,并可以作为后续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人

1.业务咨询联系人:

市科技局:

陈芳华:0571-85318550,

18867538588;

何茂川:0571-85255627。

2.网络技术咨询联系人:

陈俊桥:17137830843;

沈涛 :0571-85151402。

六、附件

1.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2.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表

3.XXX科技局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度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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